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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
2022-01-13    来源:办公室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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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3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24日在吴忠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五年来,我们坚持围绕中心工作,主动聚焦大局、融入大局、护航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使命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着眼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59人、起诉153人。办理了涉案金额达14.33亿元的香港远东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达20亿元的“善心汇”传销案。与公安机关协同联动、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19亿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检察机关闻令而动、尽锐出战,为助力疫情防控“双战双赢”筑牢法治防线。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运用“两法”衔接机制,加强执法司法协作,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力促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跟踪监督产业、金融、教育等领域扶贫政策落实,提出检察建议58件。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向农村困难群众、残疾人等420名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36.8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开展支持农民工起诉工作,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回欠薪871万元。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乡村振兴检察行”专项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811户帮扶对象发展生产、增收致富提供支持,助力我市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群众关切和民生福祉,通过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争取市委、政府支持,率先在全区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纳入法治政府和平安建设考核,增强检察建议刚性,促进公益诉讼稳步前行。五年来,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4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058件、全部被行政机关采纳;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7件,法院均予支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力度,实行“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聘任7名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借智”助推公益诉讼。建立陕甘宁三省(区)八市检察机关“保护母亲河 服务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司法协作机制,共护黄河安澜。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联手治乱象 合力护资源”等专项监督,“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督促恢复被损毁耕地2.3万亩、国有林地1926亩、草原4.7万亩,清理收回河滩地1.1万亩,非法占用河道57公里,保护被污染土壤10.7万亩;督促拆除违法建筑1.6万平方米,清除建筑垃圾和工业固废等8.17万吨;督促建成农用残膜回收站23家、回收残膜1728吨;督促收回国有资产1512万元。配合完成黄河生态园“四乱”整治。监督追回煤矿采空区公路受损补偿款1.08亿元。通过公益诉讼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使天蓝地绿水秀成为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用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全面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制定《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意见》《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细化实化78项服务举措。与工商联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深入走访企业问急问需,为企业发展送上“法治大礼包”,提供贴心司法服务。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挂案”专项监督,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共清理纠正18起涉民营企业“挂案”案件,监督撤案5人。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犯罪。对民营企业涉罪案件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慎用强制措施,维护企业声誉,保障正常生产经营,依法不批捕16人、不起诉25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12人、法院全部采纳,有效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确保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五年来,我们坚持稳定是第一要责,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在推进平安吴忠建设中履职尽责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确保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五年来,共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85人、起诉7454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突出惩治重点,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996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428人,涉毒品犯罪451人。依法打击“校园贷”“套路贷”和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批捕305人、起诉397人,为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扎紧司法篱笆。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依法不批捕1272人、不起诉1719人。

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斗争精神,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五年来,共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13人、起诉369人。郭金发、杨红青、普进科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坚持“打伞破网”,摸排移送“保护伞”“关系网”线索237条;坚持“打财断血”,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参与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提出检察建议78件,促进“行业清源”。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3个集体被评为“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塞上枫桥”检察品牌。建成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创新推出“1+5+N”检察服务模式,以“办信就是办案、接访就是为民”的情怀,“首办即息诉首访即罢访”的担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五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4575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均为100%。坚持以能动司法促诉源治理,落实检察长接待制、首访首办责任制,做好律师代理涉法涉诉案件、检调对接工作,以情同此理和“如我在诉”,解开群众的“法结”和“心结”,妥善化解11件重复信访积案。向市委、政府呈报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等犯罪调研报告10篇。结合办案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09件,为基层治理提供法治“天气预报”。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群众上好法治公开课,让法治精神浸润人心。市人民检察院荣获自治区“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在全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中获得第一名。

——五年来,我们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聚焦主责主业,保障人权、彰显公正,在助推法治吴忠建设中贡献力量

持续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加强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五年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58件、撤案430件,纠正漏捕186人、纠正漏诉214人;提出刑事抗诉98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办案单位对274名捕后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推进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工作,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5人,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84人,社区矫正脱管漏管24人;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违规案件207件,财产刑执行案件49件。3件刑事执行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

不断强化民事检察监督。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以精准监督为指引,着力构建多元化民事监督新格局。五年来,受理审查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082件。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9件,法院裁定再审61件、已改判32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189件,法院采纳率为99.2%。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依法纠正“假官司”,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5件、法院已改判23件,有力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监督。秉持融入式监督理念,切实发挥好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既监督行政诉讼,又支持依法行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五年来,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74件,其中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件24件,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128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222件。加强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8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3件。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化解历时四年之久的李某某行政许可申诉案,为全区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示范样板。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机制,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系。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54人、起诉215人。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44人、不起诉129人、附条件不起诉130人。切实用好“未成年人教育观护基地”,帮教71名轻微罪错未成年人复学,50人考上大学,136 人实现就业。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等工作。检察官兼任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法治进校园”宣讲全覆盖,让未成年人充分感受社会温暖和法治阳光。办理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6件,发出《督促监护令》7件。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司法关爱,联合民政部门救助困境儿童194名。“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在中央电视台《守护明天》栏目播出。聘任“七一勋章”获得者王兰花同志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构建全市“小白杨护未联盟”。“小白杨”品牌成为全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通用品牌。

——五年来,我们坚持民主法治进程,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在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中守正创新

主动配合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底完成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及人员的平稳转隶。主动适应检察职能重塑、机构重整和人员重组新变化,依法履行司法人员14类罪名”侦查职能,共立案职务犯罪案件711人。加强与纪委监委的配合协作,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456人,提起公诉3546人,依法起诉了陈栋桥、徐力群、马林华等9件厅局级、11件县处级职务犯罪案件,形成反腐败斗争合力。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内设机构和检察业务系统性、重构性改革,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工作新格局。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省(区)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建立完善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司法办案监督规定、检察官业绩考评等机制。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真正使“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实处,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实现权力与责任平衡、放权与监督结合、公正与效率统一。五年来,全市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7135件,其中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1040件。

积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418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从初始的44.4%上升至89.1%;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8.6%,以能动司法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体现良法善治。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捕诉一体”机制,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不断强化。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促使检察官把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案-件比”从初始的1:1.66下降至1:1.21,有效避免程序空转,减轻当事人诉累,使公平正义以更高效率、更优质量实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思想引领,凝聚检心、激励斗志,在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中开拓奋进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在政治上对标、思想上对表、行动上对照,深学笃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巩固“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成果,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深入推进“三强九严”工程,促进机关党建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经验入选全国“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

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检。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条禁令”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管厚爱与激励约束并重,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检务督察和案件评查,严明纪律作风,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诫勉谈话10人,使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落到实处。对巡视反馈的59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5个基层检察院党组政治巡察全覆盖。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行月报告制度,如实填报插手或过问案件等事项。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动真碰硬的魄力、刮骨疗毒的勇气、猛药去疴的决心整治顽瘴痼疾,健全监督司法办案、正风肃纪等制度规范38项,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

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充分发挥市人民检察院“一线指挥部”作用,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制度。深化“一院一品牌”创建,促进基层检察院竞相高质量发展。以队伍“四化”建设为目标,深入推进“业务大学习、岗位大练兵、素质大提升”活动,努力打造“学习型检察院、放心型检察官”。坚持文化育检,举办检察文化节,开展“道德讲堂”“书香检察”等系列活动,不断增强检察软实力。五年来,290名个人、115个集体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乡村振兴检察行”等15项检察工作经验在全国交流推广,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区“三八红旗手”、全区政法英模等一批先进典型,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特赦检察工作突出集体、全国示范检察室、全国文明接待室等荣誉“花落满园”!

——五年来,我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走好群众路线,关注民生、顺应民意,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赢得民心

躬身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始终铭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把评判的“表决器”交到人民群众手中。在司法办案中,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防治、特殊群体利益保护等领域,开展“四个最严”“两品一械”“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监督活动,全面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确保人民群众“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认真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推动寄递安全问题治理。在为民司法、为民造福中画出最大同心圆。办理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神类药品监督和修复公路受损案等6件案件入选“全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评议。充分彰显检察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始终做到与党同心、与民同心、与法同心。坚持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时请示报告,监督意见快速办理反馈。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扫黑除恶、诉讼监督等工作,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评议检察工作30次。向市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邀请监督案件办理、参加检察开放日、观摩案件庭审,诚恳接受监督评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0512条、重要案件信息1540条、终结性法律文书5020份,公开听证审查案件286件,让办案过程可感可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事业因势而进、开拓奋进、与时俱进,检察工作实现“稳进、落实、提升”,迈出新步伐、呈现新局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历程,展望奋进征程!我们深切的体会到在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进程中,要更好的担负党和人民、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就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坚定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守护检察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 彰显检察事业发展的司法价值;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提升检察事业发展的司法公信。

回顾五年来的检察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还需提高;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三是队伍“四化”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还需用力;四是开拓进取精神和创先争优能力还需强化。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指向和效果取向,采取务实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检察工作的发展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中主动担当、能动履职,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现代化美丽新吴忠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进一步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始终牢记“两个确立”、遵循“两个确立”、拥护“两个确立”,在检察履职中更加自觉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坚持站稳人民立场,以更优法治产品增进民生福祉。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始终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新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促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始终坚持围绕发展大局,以更好服务护航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中央、区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主动对标对表,为建设经济更加繁荣、民族更加团结、环境更加优美、人民更加富裕的现代化美丽新吴忠贡献检察力量。

——始终坚持统筹发展安全,以更大力度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力度。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以更实举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立身之本,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切实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好彰显办案的“三个效果”,进一步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始终坚持忠诚干净担当,以更严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稳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体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充分发扬“三牛”精神,持续深化强基固本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主动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打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跋山涉水未停步,初心一如来时路!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同心担使命、奋进新征程,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现代化美丽新吴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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